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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婚姻家庭 2022-08-12 17:31 标签: 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如去法院起诉。但是需要举证对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彭安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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