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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纠纷 2026-08-20 16:45 标签: 民法典 格式 效力

《民法典》中格式条款一般情形是有效的,以下情形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孙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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