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格式条款一般情形是有效的,以下情形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2-08-20 09:27
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的认定,效力生效要件为: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格式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与无效两种。
2026-06-13 15:18
《民法典》规定格式合同无效条款的情形分别如下:
1、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
2、加重对方责任;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4、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5、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2-08-27 10:35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2026-02-05 09:10
《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还有:
(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6-05-19 15:43
《民法典》规定格式合同无效条款的情形分别如下:
1、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
2、加重对方责任;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4、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5、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