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产,离婚时不做分割,只确保居住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8-05 15:00
夫妻双方离婚的,房产一般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夫妻共同房产协商分割;
2、如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财产状况、抚养权及是否存在过错方,对房产进行分割;
3、如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拍卖、变卖的价款进行分割。
2021-12-31 08:51
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前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的情形,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结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2022-08-12 11:58
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2023-07-30 10:52
夫妻离婚房产处理如下: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产权证的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022-08-05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