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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2-08-12 15:34 标签: 法院 民法典 结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若干情形:“

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当事人无法主张对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吴庆梅律师

吴庆梅律师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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