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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犯罪的管辖权如何认定

刑事辩护 2022-08-12 14:24 标签: 刑事诉讼法 法院 窝藏 包庇罪

窝藏包庇犯罪的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黄晨程

黄晨程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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