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若没有死亡证明可以带上火化证明等资料到民政部门办理丧偶登记的。若一方确实无法提供另一方死亡的相关资料,是无法到民政部门更改婚姻状态无法申请再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022-11-19 08:39
“没有死亡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注销户口:
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说明丢失的事实);
2.去户口(死者)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后,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补开该证明即可。
一般情况下,人去世了可以通过以下证明注销户口: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2021-03-02 09:27
1、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女方可以去计生部门申请,会有表格,按照表格填写。
2、针对的是已经成年的女性,就是年龄需要满18周岁到49周岁。我们一般认为49周岁还可以进行生育,算是高龄产妇了。再婚一般是已婚已育或者已婚未育这两种其实都是一样的办理程序。
再婚婚育证明开具的手续为:
首先本人亲自(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提出当事人的婚育状况证明,也可以让当事人所在单位做婚育状况的证明,这是证明材料之一。然后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办理。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审核当事人的材料等,审核无误即可办理再婚婚育证明。
3、所需的材料,本地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免冠照照片;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再婚已有子女的声明。外地办理:身份证;一张近期免冠照照片;户籍所在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未育就写未育;还要在本市住所证明,租房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或者稳定职业证明;结婚证。
2021-04-23 11:52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2. 夫妻双方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盖章有效);
5.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盖齐村、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二级章);
注意:以上材料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另:如是男方是集体户,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最重要的是:办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
2023-03-25 11:40
1,由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介绍信(说明死者确实属于该村/社区的居民,其亲属关系证明等情况);2,由户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带上该介绍信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024-06-29 11:30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死亡后还没有注销户口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如果已经注销了户口的,那么婚姻登记部门是不能开具未再婚证明的。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