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或者复婚有婚假。 复婚也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所以,只要是依法结婚的员工,复婚或者再婚依然能够享受婚假。 国家婚假原则上是一至三天。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再婚带过来的孩子,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法律认可的扶养关系,那么他们是有继承权的。
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也可以登记结婚。
再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再婚是享有婚假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克扣。 且前述所称的婚假,并未限制再婚群体,即再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法定婚假。
再婚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房产性质(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基本原则是:婚前个人房产不分割,婚后共同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需结合贡献、过错、子女权益等因素调整。 具体分析 一、婚前个人房产 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 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只要出资来源于婚前且无特别约定,仍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归登记方(首付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金额=共同还贷本金×(房产现值÷总购房成本)。 二、婚后共同房产 共同出资购买或登记在双方名下 原则上均等分割,可协商归一方所有并给予补偿,或直接分割产权。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以下因素调整比例: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对家庭贡献较大的一方(如承担家务、赡养老人)。 一方用婚前财产全款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需结合登记意图和出资证明综合判定。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
再婚后配偶享有财产继承权,具体继承方式需结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综合确定。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法定继承权 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遗产。 再婚配偶的继承权与初婚配偶相同,不因婚姻次数受影响。 遗产范围 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在世配偶,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示例:夫妻共有房产价值200万元,去世方遗产为100万元,由再婚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二、遗嘱继承权 遗嘱优先原则 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遗产按遗嘱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再婚配偶可依遗嘱继承全部或部分财产,但遗嘱需明确排除法定继承的干扰。 限制条件 若遗嘱未提及配偶,配偶仍可通过法定继承主张权利(除非遗嘱明确排除其继承权)。 三、特殊情形处理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配偶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虐待或遗弃等行为时,可能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子女的继承权 关键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若继子女未成年时由再婚配偶抚养,可继承继父母遗产; 若继子女成年且未共同生活,一般无继承权。
法院判决离婚后无需办理离婚证,再婚时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即可办理登记。
不可以的。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