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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享受什么待遇

劳动工伤 2022-08-12 16:01 标签: 职工因工致残 二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25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85%的标准按月支 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 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 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王伟凡律师

王伟凡律师

四川聚仁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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