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用工单位能因疫情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吗

劳动工伤 2022-08-12 15:02 标签: 疫情 被派遣劳动者

不能退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窦妍律师

窦妍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