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国刑法对领导儿童乞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1-02-27 13:46 标签: 人身伤害 刑法 儿童乞讨罪

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沛红律师

王沛红律师

河北康惠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