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应当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赔偿以下费用:1、医疗费。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通常看就是发票,有发票就赔,没发票就不赔或适当合理赔偿一部分。同时如有后续治疗费的,犯罪嫌疑人同样需要赔偿。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如工作单位证明、工资单等。(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若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5、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犯罪嫌疑人还需要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第一次会见,律师要告知你亲人关于自首、立功、坦白、从犯、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积极退赃、退赔、刑事和解等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有利情节。8、如果受害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4-07-30 10:24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4-06-15 10:37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的判刑与赔偿。轻伤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故意伤害导致轻伤二级的结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导致轻伤二级的结果,受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或者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3、赔偿项目包括,救治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期间住宿费与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2024-06-27 14:11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微伤的需要按照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判刑,一般轻微伤只会被治安管理法处理,轻伤的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4-09-05 11:03
轻微伤害并不符合立案标准并因此无法被视为刑事案件,这类案例中,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及判刑之责,但通常会受到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惩罚;在此情况下,您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在内的,为了治疗与康复所产生的合理花费,同时还享有因耽误工作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的经济补偿权益。
2025-02-05 10:42
1、故意伤害罪可以赔偿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
2、具体的需要根据所赔偿的项目来进行确定,比如说医疗费用就需要根据当事人具体的诊断和住院的费用来进行确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误工费,用护理费用。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自己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自伤行为侵犯了国家或社会法益而触犯了刑法规范时,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例如,军人为了逃避军事义务在战时自伤身体的,应适用刑法第434条。他人的身体不包括假肢、假发与假牙,但是已经成为身体组成部分的人工骨、镶入的牙齿,也是属于身体的一部分。毁坏尸体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基于同样的理由,伤害胎儿身体的,也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