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去世之后,如果担保人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之前担保人所设立的担保已经在实质上失去效力了;但是如果留有遗产,有继承人,则担保还是有效的,其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但继承人有选择是否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如果是当继承人选择继承被继承人生前遗产时,继承人有义务在遗产实际价值之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产,继承人继承担保义务,担保继续有效,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担保人的遗产,又不愿意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担保那么担保合同归于无效,因为担保主体违法情形之一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担保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2-08-23 16:49
子女自愿承担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22-08-20 17:24
1.担保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2.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需要债权人向法院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无法实现债权后,可以向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追偿。
3.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或继承人)追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是什么担保的,那么就是连带担保。
2022-08-27 17:25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和债权人协商变更了还款期限,如果没有担保人的书面认可,根据规定担保人仍需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2022-08-10 09:35
担保人没有签字的担保不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2-08-24 15:23
只有一人签字,不影响合同效力,银行贷款仍然有效。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