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书草拟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细节:
(一) 主体资格的审核、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是自然人,应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 标的、数量、 质量;也就是要明确合同具体需要买卖的对象,数量,以及质量要求
(三) 价款或者报酬;
(四)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 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如果双方违反了约定事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来解决争议,实践中,我们会建议当事人明确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减少诉讼成本。按照法律规定,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对于其他特殊类型的合同纠纷,管辖地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2-08-12 14:09
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两种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方法:
一种是针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条款,第二种是在约定质量条款、交付条款、付款条款同时根据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进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例如:约定如卖方延期交付,每延期一日卖方需按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日买方也需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定日期后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买卖合同。这种约定方式优势在于将具体的违约行为与违约金直接联系起来,便于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也将违约金的数额与延期时间紧密结合,起到心理威慑,督促履行的作用。
无论采取哪种方法,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尽量明确承担的方式、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救济方法以及解除条款等内容,切勿只笼统约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这样必然主张权利一方的举证责任,不利于维护自身权利。
2022-08-12 14:09
第一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第二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2-08-08 17:47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2、标的。3、价款。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5、违约责任说明。6、解决争议的方式。7、合同生效条款。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2022-08-19 10:51
证明买卖合同已成立要求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
2022-08-12 14:11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