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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后怎样追偿

债权债务 2022-08-12 11:55 标签: 连带责任 追偿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一是,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二是,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如果生效裁判文书已经明确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并载明了各连带责任人责任份额的,则该连带责任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如判决文书没有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则需另行起诉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四条 【限制不当利用关联关系】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祁晓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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