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向连带责任人进行部分追偿时考虑几个因素:一、根据公平和利益平衡原则来确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确定当事人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二、根据过错程度进行区分。过错程度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在区分过错程度时,根据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区分故意和过失。在划分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时,从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和选任、管理、监督、转委托等职权义务及与年龄、知识水平相适宜的常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比如损失原本可转嫁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追偿人应办理保险而未办理保险,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则由追偿人自行承担。对于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的,应由教唆、帮助人承担全部责任,也不产生追偿问题。对一些损失较小,被追偿入主观恶性大的赔偿,追偿人可行使全部的追偿权。连带责任是共同责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连带责任人被连带后追偿权的正确行使,在实现诚信原则、保障债权实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2022-08-05 13:58
连带责任人在承担了连带债务后,如果其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则连带责任人依法可以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进行追偿。
2022-08-12 11:55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一是,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二是,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如果生效裁判文书已经明确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并载明了各连带责任人责任份额的,则该连带责任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如判决文书没有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则需另行起诉行使追偿权。
2022-08-12 13:55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2022-08-10 10:04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如下: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4-06-03 15:01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所以二人以上承担连带责任时,其中一个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