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未办结婚证聘金是否需要返还

婚姻家庭 2021-05-20 09:22 标签: 未办理 结婚证 聘金返还

未办结婚证聘金还要还,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聘金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聘金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刘淼佳律师

刘淼佳律师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建筑工程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