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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什么

债权债务 2022-08-12 13:44 标签: 债权申报 特别情形 有什么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
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陈永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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