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025-04-23 17:35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里的所属单位可以理解为,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二是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具有关联性质的公司关系。
2024-08-13 10:03
一、对派遣单位的审查义务: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应该在二年以上。
二、对劳动者的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2024-12-27 08:24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哪些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024-07-02 11:32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具体有: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024-12-29 09:57
劳务派遣单位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例如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派遣单位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承担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等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