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4-05-11 14:36
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 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 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8 15:02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2022-09-26 09:58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二审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时限是,自第二审法院审查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对于超过规定时限未作出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案件审理法官予以解释,咨询未果的可以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2022-08-12 11:54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022-08-19 11:59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