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物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将物品搬走;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022-08-12 10:24
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存在不可抗力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2022-08-22 14:55
视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022-08-12 13:50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的,需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也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要预留给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期限。
2021-02-27 09:56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解除权。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又根据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023-12-15 10:56
租赁厂房被认定为级危房,承租人不愿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存在不可抗力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