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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能作为离婚依据吗

婚姻家庭 2022-08-12 11:50 标签: 离婚调解书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并且出具离婚判决书,或有法官主持调解并出具调解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时,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效力的,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韩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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