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指定遗产管理人

婚姻家庭 2022-08-12 10:12 标签: 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院在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情况下能够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若当事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王贵律师

王贵律师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