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军方签署合同,就要给主机厂30-50%的预付款,验收时达到70-80%,同时主机厂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1个月左右)向上游打款,杜绝了以前压钱的现象。
批量采购的预付款来源主要为前期因军改等其他原因产生的结余军费和每年国防预算,当前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给消化留存资金创造了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物资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事业部门确需变更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涉及经费条款变更的送财务部门审查,无异议后下达物资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据此与供应商协商,订立书面协议,报事业部门、财务部门和军需物资油料部门备案;供应商提出变更物资采购合同要求的,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应当与供应商协商提出建议,并及时报告事业部门确定。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发现合同履行将损害国家和军队利益时,应当向事业部门提出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建议,事业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通报财务部门、军需物资油料部门。
2022-08-09 10:09
2022-08-08 16:14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预付款的特点如下: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2022-08-12 18:07
合同法关于中止履行合同的规定是在第68条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2022-08-10 14:19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2022-09-28 16:48
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三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预期违约。(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