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交通事故预防及建议

交通事故 2022-08-11 14:55 标签: 交通事故 预防及建议

事故的成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是国情现状所决定的高密度的混合交通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都拥挤在一条道路上,事故隐患无形增多。

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车辆及交通流量大幅增长,运力与运量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因素也相对增多。

三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不高,应用水平较低,交通管理仍徘徊在粗放管理状态。

四是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驾驶人违法驾车,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现象严重。特别是农村摩托车拥有量的快速增加和城市家庭轿车的迅速走俏,造成非专业性驾驶人数量增多,导致驾驶人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安全意识不足,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事故成因看,前三者属于客观原因,是社会现状,国情使然,短时期内很难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邱刚律师

邱刚律师

北京市仁人德赛(潍坊)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建筑工程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