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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证明怎么办理

婚姻家庭 2022-08-11 13:41 标签: 婚前财产 公证 共同财产

一、双方当事人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情况;

2、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3、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3)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簿。

二、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三、公证员审核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以上程序完毕,当事人就可在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倪庆波律师

倪庆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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