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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其他 2022-08-11 11:13 标签: 合同制工人 视同缴费年限 认定标准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2)323号),即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精神,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刘安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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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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