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的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如西藏藏族自治区的自治区主席只能由藏族公民担任。如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其县长必须是苗族人或是土家族公民。另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2022-09-22 16:17
县长与县委书记的级别相同,县长属于正县级(正处级)干部,但高配的除外:
1、普通地级市代管县的县委书记是正县处级;
2、如果是由副省级城市代管的县(如大连市长海县、宁波市宁海县),县委书记是副厅局级;
3、如果是直辖市代管的县(如:上海市崇明县、北京市密云县),县委书记则是正厅局级,与普通地级市的市委书记级别相同。
2022-08-12 10:40
一般一至两年期限。
常务副县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他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常务副县长,主管农业、经济、人事、财政金融、编制等,在各省市分类及侧重不同。
挂职锻炼是公务员机关对所属公务员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管理活动。选派公务员等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担任某一职务,进行学习锻炼。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时间过长会影响原单位的工作安排,时间过短则有可能达不到锻炼的目的。
2022-11-30 09: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机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族人民依法选举的代表组成。自治区、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州州长、副州长,自治县县长、副县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根据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和自治县县长的提名决定,每届任期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2022-08-10 10:21
县长选举不是直接选举。按照法律,县长是由县人大选举产生的。是由本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开会选举产生,由乡一级的人民代表投票产生县长,在投票时,候选人的得票数要超过三分之二才可以担任职务。《宪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22-11-19 09:16
县长选举不是直接选举。按照法律的规定,县长是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在投票时,候选人的得票数要超过三分之二才可以担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