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如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是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2-08-12 11:5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同时满足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的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能力,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能力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主观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
(2)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2021-01-29 18:10
《民法典》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所以撤销权的行使需要两个条件: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民法典》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2022-09-02 11: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3-06-07 14:15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时长如下:1、通常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2、存在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3、若是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2022-08-18 15:44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五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