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2-11-19 15:00
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2022-08-10 14:31
东莞社保住院的报销比例为:
1.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2.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3.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024-06-04 15:56
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为: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门诊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门诊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门诊就诊报销20%。
镇卫生院住院报销60%;二级医院住院报销40%;三级医院住院报销30%。
2023-08-09 15:39
法律分析:低保户住院后可以去民政局的低保科进行医疗救助报销。有的地方是叫低保科,有的地方是叫社会救助科。不过目前因为政策的改变,报完新农合之后剩下的自费部分金额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民政才给报销,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2022-09-23 08:48
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但近年来,健康扶贫政策针对贫困户家庭,对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180元)的费用实行财政全额补贴。进一步提高了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减免比例,一般情况下,在县内住院报销比例都达到了90%,切切实实地减轻了贫困户看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