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督管理局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
3.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4.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2026-04-23 14:45
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范围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2022-08-10 10:03
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严不严重,要看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2022-11-23 16:06
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不可以不交,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当事人不缴纳罚款的行为,将有可能会受到以下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12-19 10:23
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交易的处罚:市场管理局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在收到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
2022-10-29 16:02
没有区别。改革后工商局与相关机构被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