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未按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价款。
对于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按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2-08-10 14:07
发包人未按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价款。 对于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按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2022-08-12 11:32
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均未履行,可以协商解除该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2-08-10 16:45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 人催 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2022-08-11 10:37
这种做法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账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2022-09-05 13:48
这种做法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账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