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
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 事故报告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 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024-07-10 09:17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相关的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例如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例如工程承包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等;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例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日志等。
2024-05-29 11:39
1、方法的控制,包含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
2、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在项目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型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进行机械化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评审。
3、环境因素的控制。
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2024-04-07 16:34
工程初验的内容具体包括:
一、建设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四、竣工决算概况;
五、经济技术分析;
六、投产准备工作情况;
七、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在正式竣工验收前,先举行一次工程初验,参与人员与正式工程验收一样。
主要是让各方验收人员对工程先行进行检查评估,如有发现问题,施工单位也能及时整改完毕,这样就提高了正式验收的通过率。
2024-08-21 10:25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
1、工程造价计算表;
2、工料汇总表;
3、各分部工程预算表组成;
4、编制工程预算书。
工程预算书是工程预算或施工图预算的最终成果文件。是实施设计图纸的重要依据。工程预算书一般由预算书封面;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造价计算表;工料汇总表;各分部工程预算表;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几部分组成。
2024-10-22 09:47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记录;
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还应检查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5、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6、自检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试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