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后,关于父母出资购房总结下来有两点:
第一,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只要没有加对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
第二,房子是结婚后买的,如果没有协议,不管是否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这个房子都有对方的一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022-08-08 15:4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
2022-08-05 16:3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这些都可以继承
2022-08-12 11:29
父母还房贷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离婚时父母还房贷部分的财产属于其子女所有;其他的属于夫妻共同支付的房款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022-08-09 16:09
资金来源是父母的,而且又是父母亲自经手购置或者建造的房屋,但产权却登记在子女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常常会发生产权纠葛。这类情况客观上有一定的复杂性。我们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来考虑:
(1)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产权登记子女名下,如父母在登记前或登记时明确表示赠与的,如在房产证上或房管部门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有经有关部门证明的赠与书或房产的公证证明,或者有其他足以证明赠与事实成立的情形,该争议的房产权就应归登记人所有;
(2)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虽然登记的原因不明,但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否定登记的,产权应该属于登记人所有。
(3)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部分子女名下,父母去世后,子女之间引起房产纠纷,进行房产诉讼时,除了应考虑上述两种情况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登记人仅作为产权人的代表进行了登记。例如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部分子女名下,但房屋产权一直由父母亲掌管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争议的房产权仍应归原购置、建造房屋的父母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和原则,由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总之,进行这类诉讼的当事人,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未登记的一方主张产权,则应负责举证责任,举证证明登记与客观情况不符。如证明登记人仅作为产权人的代表,或证明原登记错误等。否则,打这类房产官司时,进行了登记的一方将取得合法产权。
2022-09-02 09:02
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不宜简单依据房产证记载的内容,就将房屋认定为子女所有。而且由于买房是家庭隐私,别人很难知晓真实情况,也不能简单机械地依据举证规则,就将举证不利后果让举证一方的当事人承担,这样必然导致举证一方败诉的后果。此类案件关键就是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找到承担举证责任的平衡点,比如买房的手续都是父母办的,那么就可以减轻不知情子女的举证责任,让父母对买房的目的和用途等方面进行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