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有所不同,2019年9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同步施行。按照《决定》,耕地占用税将施行新的适用税额标准,其中:占用耕地适用税额分为50、45、35、25元/平方米四档,占用非耕地适用税额,则按照占用耕地适用税额标准的60%执行。
新税额标准施行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由原来的38.55元/平方米降为30.92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法》规定我省耕地占用税税额平均水平不得低于30元/平方米)。
2022-09-03 15:18
2022-09-03 10:22
未批先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因为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先合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既然都没有获得批准,也就是说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自然就谈不上交纳土地使用税,另外也没有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占地是违法行为。
2020-10-26 18:16
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 自2005年1月1日起其它部门不能委托代征耕地占用税,在此之前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代征了一部分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完税证》。 由土地部门代征的也要开具完税证。
2022-09-27 10:23
非法占用耕地的立案标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进行定罪。所谓耕地大量毁坏,指的是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种植条件,遭到了严重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2-11-18 11:08
“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