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原则是现场、现物、现实。现场是解决问题要到问题发生的场所去,把现场看作问题发生的根源、管理水平提升的基石。与其费尽心思追求制度的“完美”,不如踏踏实实搞好现场,才有“水到渠成”的效果。现物是对发生问题的对象进行确认,认为现场的问题往往有形有据,哪里发生了问题,对什么造成影响,都应加以明确“涓涓细流,汇聚成河”不注意小事、细节,永远难以找出问题根源。现实是依据事实和数据找出问题的根源。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022-08-09 16:46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2022-08-11 13:44
在质量管理中所指的三不原则是指以下三点:
1. 不接受不合格品
不接受不合格品是指员工在生产加工之前,先对前传递的产品按规定检查其是否合格,一旦发现问题则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反馈到前工序。
2. 不制造不合格品
不制造不合格品是指接受前道的合格品后,在本岗位加工时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确保产品的加工质量。
3. 不流出不合格品
不流出不合格品是指员工完成本工序加工,需检查确认产品质量,一旦发现不良品,必须及时停机,将不良品在本工序截下,并且在本工序内完成不良品处置并采取防止措施。
2023-05-08 15:49
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协助义务。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的扩大。
2022-08-10 15:45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四不放过”原则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22-08-10 11:13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