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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处罚是什么

其他 2022-08-09 16:06 标签: 安全许可证 生产 处罚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一般会被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苏超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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