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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和拘留哪个严重

刑事辩护 2022-08-09 14:17 标签: 逮捕 拘留 刑事诉讼

逮捕比拘留更能体现严重性。拘留和逮捕都是我国有关司法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刑事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屈晓曼律师

屈晓曼律师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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