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动产一般是指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这类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关于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的规定,统领各种类型的动产物权变动,其但书仅适用于动产抵押权、浮动抵押权、海上运输的指示单证及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等极个别的情形。从物物权的变动、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诸物权变动,只要是基于法律行为的,依然以交付而非登记为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2-09-17 13:41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就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果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满足时,合同成立就生效。
2022-08-11 14:34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就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果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满足时,合同成立就生效。
2022-12-01 14:34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就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果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满足时,合同成立就生效。
2022-08-12 16: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是质押财产的交付。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022-08-24 11:26
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要件是:
(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