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进行监督;
(4)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5)对村两委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6)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7)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022-09-30 14:41
印章一般由村长或村会计保管。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监督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印章移交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10天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拒不移交村民委员会印章的,由制发机关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
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乡级人民政府暂时代管。乡级人民政府应在重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发给新的村民委员会。
各地应结合正在推行的村民自治工作,对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制发、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以往做法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城市居民委员会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2022-10-29 15:14
印章一般由村长或村会计保管。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监督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印章移交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10天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拒不移交村民委员会印章的,由制发机关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
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乡级人民政府暂时代管。乡级人民政府应在重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发给新的村民委员会。
各地应结合正在推行的村民自治工作,对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制发、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以往做法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城市居民委员会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2022-09-24 10:18
村监委主任不签字是不能报账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2022-09-27 16:46
村监委主任不签字是不能报账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2022-10-18 15:57
村监委主任不签字是不能报账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