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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换届选举新规定

其他 2022-08-09 15:01 标签: 村支部换届 选举新规定

2021年村干部换届选举新规定如下:
   1.受到相关行政处分,并且还在处分监察期内的不能进行选举;
   2.三年中有违法行为被追究刑责的,或者目前仍在接受相关单位质询的不能进行选举;
   3.在农村换届选举前三年,确认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选;
   4.现任农村干部任职期间,有2年经过考核不达标的不能选;
   5.现任干部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的行为的人,不能选;
   6.参加过国家认定的非法组织或长期沾染黄赌毒等一些劣习的不能选;
   7.干扰正常农村选举环境,贿票以及操纵选举行为的人不能选;
   8.对于长期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相关的制度造成农村集体遭受损失的不能选;
   9.其它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吴少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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