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采暖优惠政策每年采暖优惠,需要申报认定。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1、第一阶梯气量为0到500立方米每户表每年,气价为2.03元每立方米;
2、第二阶梯气量为501到660立方米每户表每年,气价为2.44元每立方米;
3、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每户表每年以上,气价为3.05元每立方米。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前提下,对每个经核实的需要申请核实采暖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共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即采暖户的二阶气量将从501到660立方米扩充至501到1860立方米,限在此期间使用。
2月结束天然气的用量将清零,从3月份开始的用气量,又将从一阶气量开始算起,二阶范围仍为501到660立方米。
鉴于设置采暖气量是为解决有需求的消费者在冬季用燃气采暖的问题,同时为便于抄表计量,故采暖气量使用时间限定为当年12月至次年2月。
采暖用户认定:
1、适用范围,公司供气的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居民用户;
2、认定条件、用户独立采暖设备及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3、所需材料,燃气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方式,用户登录公司网站办理;
2、电话办理方式,用户拨打公司服务热线962777办理;
3、实地办理方式,用户在用气地址所在区域的燃气服务中心办理,公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核实因用户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滞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一条 居民冬季供热采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居民冬季供热采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保证居民冬季供热采暖作为当前关心群众生活、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急迫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今年居民冬季正常供热采暖。
2022-09-07 16:50
1、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适用对象: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
2022-09-27 14:15
契税优惠政策是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例如土地、房屋等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2022-09-24 09:47
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规定的相关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一般指税务机关向企业所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征收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活动,并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构。
2022-09-27 15:22
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条例规定的免税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财政部批准的其他免税房产。
(二)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房产:
1.经县、市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举办的学校、医疗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图书馆(站)、体育场(馆)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2.经县、市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为安置拆房户、受灾户而搭盖的临时性简易房屋。
2022-08-08 16:49
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条例规定的免税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财政部批准的其他免税房产。
(二)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房产:
1.经县、市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举办的学校、医疗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图书馆(站)、体育场(馆)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2.经县、市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为安置拆房户、受灾户而搭盖的临时性简易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