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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守则十不准

其他 2022-08-09 10:30 标签: 保密守则 十不准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6)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全体军事人员必须遵守: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6)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韦海周律师

韦海周律师

广西同望(柳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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