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 ,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2-09-29 15:03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 ,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2022-09-27 16:57
可变更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内容规定可变更等,而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显失公平的等,可变更合同的处理规则是就更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处理规则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022-08-25 10:07
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撤销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被欺诈签订的合同; 3.受胁迫签订的合同; 4.显示公平签订的合同。
2022-08-17 14:37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下列四种,分别是: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2-08-20 16:14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履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显失公平的。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