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户消亡看台账不正确。
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农户的土地是以户口为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是农户,如果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户死亡的,村委有权收回该户承包地。 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没有继承人的,由发包方收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2023-03-25 11:47
是的,土地整户的消亡是以户口本为准的,并且整户消亡的,土地会收归集体。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农户的土地是以户口为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是农户,如果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2-08-26 11:16
不正确,从法律上说,如果离婚后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男方是房屋所有权人,女方赖着不搬离,就侵害了男方的财产权,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恢复男方自己对房屋的使用和支配。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2022-08-09 13:44
法官看答辩状还是看口头答辩,主要根据证据进行审判。答辩状一般情况下也会看的,法官会针对双方的起诉状答辩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但是答辩状主要是给对方看的,是针对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法庭辩论是口头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022-09-22 10:32
法官主要根据证据进行审判。答辩状一般情况下也会看的,法官会针对双方的起诉状答辩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但是答辩状主要是给对方看的,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建议最好书面的答辩状,口头答辩书记员记录不全,同时庭审思维有限,判决时,法官都会看书面的答辩状。
2022-11-21 09:06
二审法官当然是需要看上诉状的。
上诉状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一种书面材料,想要提起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二审法官会根据上诉状中的上诉请求与理由,来判断上诉请求是否成立。所以上诉状绝非仅仅是一个程序性的书面材料,它绝对是一个绝对二审胜败关键实质性因素。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