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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和编制的区别?

劳动工伤 2022-08-08 09:46 标签: 劳务派遣 编制 区别

1、性质不同

编制人员是经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之后录用后的人员称为编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

2、组成不同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

3、合同签订不同

事业单位正式员工,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与单位确立人事关系,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条例》管理。

劳动派遣工就是指被派遣的劳动者。假如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甲公司安排前往乙公司工作,这个时候就是甲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但是是在乙公司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程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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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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