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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怎么界定

知识产权 2022-08-17 09:44 标签: 商标 恶意抢注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界定有以下几点:

1、看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便可以准确认定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史建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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