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20 14:46
交通事故现场破坏的由破坏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2021-02-20 14:30
交通事故已没有现场责任划分处理,1、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按过错责任原则划分赔偿比例。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将会对机动车一方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机动车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方将要承担全部过错和责任;如果机动车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那么就可以看情况减轻机动车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是,在非机动车方故意的情况下,机动车方不用承担责任。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也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中与之相关的规定,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可按照公平原则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赔偿比例的分配。
2021-02-22 09:19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并派二人以上的交警队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应当向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3、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4、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5、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2023-04-18 16:30
能保护到交通事故现场的做法如下:1、尽量不要移动事故现场的涉事物品,疏散围观群众;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进行拍照、摄影、标记;3、应当在安全范围内树立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
2023-05-06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