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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和发工资不是一个公司违法吗

劳动工伤 2022-08-20 13:58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所以无法签订合同。若当事人工作的分公司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是不能作为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受总公司的委托与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为总公司。若当事人的分公司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王泽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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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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