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5-03-15 10:27
1、工伤后的三十日内可以做伤残鉴定。
2、单位可在上述期限为职工提出鉴定的申请;而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单位还可以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2025-09-26 09:55
1、工伤认定书下来,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025-09-05 14:01
工伤认定以后,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2024-04-09 11:02
1、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在造成损害之后的3个月内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2、如果伤情比较严重的,适当可以延长鉴定的时间;
3、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入院记录、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2024-04-18 14:10
1、工伤后六十日内做伤残鉴定。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