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2-08-12 11:50
关于探望孩子的问题一般先由双方沟通协商确定实际行使的方式,如果遇到对方故意阻挠、意图剥夺一方探望权的情形,一方可就探望权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22-08-12 10:44
离婚后法律保障对孩子的探视权;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02-04 14:27
2023-08-28 15:14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解决办法:第一,双方可以通过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为媒介,进行协商;第二,协商不成的,拥有探望权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障自己的探望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2-08-12 10:43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会判一个月四次,实际次数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司法实践中多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